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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6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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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理财“馅饼”变陷阱
 

有这样一句话:“你不理财,财不理你。”但现实往往是:你理了财,却有可能掉进陷阱里。投资理财有风险,对于不具备金融知识,不了解理财产品,盲目追求高收益、高回报的老年人来说,投资理财风险更大。稍有不慎,就会落入投资诈骗的圈套。

案例1:贪图收益,养老钱打水漂

2020年8月20日,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接到报警电话,一名70多岁的老人说,2018年初,他与李某某、陈某某签订投资协议,两年间陆续投入118万元。可投资到期后,不仅没收回本金和利息,也联系不上对方,怀疑自己被骗。

2020年10月7日,民警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查,2018年1月,李某某、陈某某使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在昆明注册了3家公司。根据注册信息显示,3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分别是商务服务、汽车服务和酒店管理。但实际上,3家公司均未开展经营业务,而是二人实施诈骗的幌子。

3家公司存续期间,二人以有闲钱的老年人为目标,组织员工到老年人聚集的公园、小区、菜市场等地发放大米、鸡蛋等礼品,宣传免费讲座、免费度假旅游等,吸引老年人关注并趁机拉拢关系。对于有投资能力的老人,更是大打“感情牌”,频繁上门帮忙打扫卫生、陪伴聊天,甚至认“干亲”。

取得信任后,工作人员便开始诱骗老年人投资公司推出的“旅居养老”“网约车”“酒店入股收购”等项目,承诺给付年化收益率为18%~36%、月收益1.5%~2%的高额回报,以及分红、免费旅游等“好处”。

在情感与利益的诱惑下,不少老人拿出养老钱投资。2018年至2020年,共有70多名老人投资770万余元。当老人们因收不到分红而上门讨要欠款时,李某某、陈某某等人反而威胁老人:“不准报警、不准告诉子女、不准相互联系,否则一分钱都拿不到。”甚至诓骗老人:“就算被抓,我也只坐3年牢,但你们的钱会被警察没收。”老人们又急又怕,果真没有声张。直到有子女们发现此事,才带着老人去报警。

案例2:轻信“熟人”,掉进诈骗圈套

79岁的张某某和73岁的祝某某没想到,“熟人”钱某某推荐的“稳赚不赔”的投资居然是个陷阱。钱某某大学毕业后从事过墓地、保健品等销售工作,利用职务之便收集了大量老年人信息。2021年7月中旬,钱某某电话联系到老客户张某某,随后上门拜访。

聊天中,钱某某向张某某透露,某公司的股份值得买。若投资20万元,每月可获得2000元收益,等公司上市后即可获得原始股,收益更多。张某某对钱某某的话信以为真,决定投资20万元。为骗取张某某的信任,钱某某甚至让亲戚黄某冒充公司财务总监收款。

转账后,张某某以为捡了大便宜,心满意足地坐等收益。可左等右等不见收益到账,这才明白上当了,于是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在审理该案时,又牵出钱某某利用“熟人”身份实施的另一起投资诈骗案。

多年前,祝某某因购买墓地结识钱某某。2020年11月,钱某某突然联系祝某某,称其购买的墓地涨价了,邀请祝某某一起吃饭,实则伺机实施诈骗。聊天中,祝某某无意间透露自己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每月有1000多元的收益。钱某某谎称自己通过银行内部渠道购买30万元的理财产品,每月有2000多元的收益。祝某某表示羡慕,钱某某便让祝某某把钱交给她,由她联系银行内部人员购买理财产品。

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祝某某多次转账给钱某某为其代买理财产品,共计12万元。然而,这些钱却被钱某某挥霍一空。其间,为避免祝某某起疑,钱某某还向祝某某转账5500元,谎称是理财收益。

建言:老人谨慎投资,社会合力反诈

对多起老年人理财消费诈骗案进行分析后,呈贡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普蕾认为,禁不起“情感攻击”、贪图高收益、对理财产品不了解、缺乏金融知识等原因,导致老年人容易掉进理财陷阱。更让人痛心的是,在大多数案件中,受害者担心被子女责备,往往选择欺瞒家人、回避报警,从而导致案件取证难。

普蕾建议,老年人投资要谨慎,应仔细甄别投资项目的真实性,核实投资公司是否具备合法执照,最好多听听子女的意见。投资过程中,要注意保存转账凭证、收据、合同等证据,并核实票据是否正规合法。

五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普会峻建议:“投资理财诈骗手段花样百出,就连年轻人都难以辨别,老年人防范理财诈骗的最好办法就是避免盲目投资。”

老年人掉进理财投资陷阱时有发生,在普会峻看来,社会各界应合力为老年人守住养老钱。首先,老年人要提高警惕,切莫盲目投资;其次,子女要多给予父母情感关怀,避免不法分子乘虚而入;最后,社区、物业等组织应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担起社会责任,把老年人防诈服务纳入工作范畴。

近年来,云南三级法院坚持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宣传教育,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种涉诈乱象。特别是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通过发布和宣传典型案例,揭露养老帮扶、代办高龄补贴、投资理财等诈骗套路,提高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防骗识骗能力。

本刊记者 曾永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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