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地出台限制“老头乐”(即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上路的政策再度引起关注和讨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种车因为方便驾驶、手续简单等被中老年人用来短途代步。与此同时,因为“老头乐”存在安全隐患,也使得其反对者众多。“老头乐”何去何从?又该如何规范管理?
“老头乐”受老年人青睐
“自从有了这辆老年代步车,不但方便接送外孙上学,还扩大了活动半径,丰富了老年生活。”提到自己的老年代步车,曲靖市民张大爷显得有些兴奋。
张大爷家住曲靖市区,平时和老伴帮女儿带孩子。2022年9月,外孙上小学后,学校离家约1公里,每次送孩子上学,走路需20多分钟,如果遇到刮风下雨或冬天,就很不方便。
在朋友的建议下,去年张大爷花8000多元购买了一辆四轮“老头乐”。“因为我以前开过电动三轮车,所以‘老头乐’对我来说很容易上手,在小区后面的空地上练了几次就上路了。”张大爷说。除了接送外孙上下学,张大爷还经常开着“老头乐”去见亲朋好友、超市购物,有时还开去城郊游玩。
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此类车辆定位模糊,很难界定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所以没有被纳入机动车的管理范畴,因此驾驶这种车辆不需要考驾照。同时,低速电动车既不参加车辆年检,也不缴纳保险费,使用成本比较低。
不仅如此,由于“老头乐”款式新颖,再加上好开好停,遮风挡雨,方便快捷,较受老年人欢迎。
“老头乐”安全隐患多
据新闻报道,河南南阳一名22岁的女教师在买菜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这起交通事故造成1死1伤,肇事方为70多岁的李某。当时,这名女教师被李某驾驶的“老头乐”撞倒,随后拖行数米,最终抢救无效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实际上,“老头乐”撞倒行人、剐蹭其他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事件已多次出现,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不可忽视的隐患。与此同时,由于行驶速度较缓慢,“老头乐”还容易造成交通堵塞。不久前的一个上班高峰时段,记者在昆明市某十字路口看到,红灯变绿后,一车道上数十辆车却几乎不动。原来是领头的一辆“老头乐”因速度过慢导致后面车辆无法通行。
记者从昆明市交管部门了解到,一些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以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名义大量生产、销售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甚至为了迎合老年消费者需求,自行将部分车型定义为“老年代步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此类车辆属于机动车范畴,但又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不符合道路机动车登记上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给路面执法管理带来较大困难。
“现在上路行驶的老年代步车,大多既不符合非机动车标准,又没办法用机动车的标准进行管理。”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王警官告诉记者,如果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老头乐”因为重量大、外廓尺寸大、速度快,一旦与自行车骑行者或行人相撞,容易给对方造成较严重的伤害。
“老头乐”该何去何从
基于各种原因,目前全国多地陆续开展“老头乐”等违规电动车的整顿工作。
“要规范‘老头乐’,就必须从源头开始管起。”云南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墨绍山建议,2018年,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相关部门可以根据该通知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比如,严禁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许可名义或借残疾人机动车生产名义超范围生产或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
“解决老年代步车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尽可能兼顾便捷和公共安全两方面,让低速电动车走到合法合规的渠道上。”墨绍山认为,针对一些地方出台取缔措施,也要考虑到对老年人出行造成的影响,做好清理“老头乐”的“后半篇”文章。
对于“老头乐”的交通管理问题,云南省交管部门回应:将积极配合工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按照许可资质和相关产品标准依法依规生产销售相应产品,严禁违法违规生产低速电动车。同时,多部门联合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行为,严禁以“不用上牌、不用驾照、不用购买保险”等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低速电动车。
此外,对驾驶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的,依法检查车辆的相关手续,对车辆型号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借“老年代步车”等名义逃避税收和登记管理的,以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依法扣留车辆并进行处罚;对车辆无相关合格证,属于拼装、组装的,依法收缴车辆并进行处罚等。
本刊记者 杨旭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