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2年以来,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探索“院落自治”乡村治理新模式,推动村级事务从“管理”向“治理”转变。
据了解,李市镇根据实际情况,将全镇11个村(社区)划分为527个“院落”,由村民自行选出院落长,引导村民就人居环境整治、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进行自我管理和监督。同时,分别落实一名驻村干部、一名村(社区)“两委”成员联系指导“院落长”开展工作,并由各村(社区)党委书记任村级“片区院落长”,镇党委书记任镇级“总院落长”,形成“1+11+527”树状治理体系。
为激发村民的参与热情,李市镇制定出“三级院落”评比办法,每月开展社级评比、每季度开展村级评比、每年开展镇级评比,推行流动红旗表彰、积分分配奖励等。同时,开展 “年度优秀院落长”评选,由村“两委”进行表彰和奖励。
此外,评选为“优秀院落”的农户将在红榜张榜表扬,评比得分低、不服从院落长安排、屡教不改的农户将在“黑榜”张榜通报。通过正向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引导村民从“要我干”变成“我要干”。
“通过‘院落自治’制度,可以培育村民对公共事务和公共生活的责任意识,促使村民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李市镇相关负责人表示。
郑史礼
来源:重庆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