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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6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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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为敬老养老撑腰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摘编
 
宇/绘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积极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本刊选登4个典型案例,以法说理。

案例1:祖母赠与孙子房产后有权继续居住

基本案情:何某玮通过其祖父何某新的遗赠和祖母杜某妹的赠与取得某房屋所有权。后何某玮的父母离婚,何某玮由其母亲伍某抚养。何某玮及其法定代理人伍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杜某妹腾空交还其赠与的房屋,并支付租金损失。

裁判结果:人民法院认为,何某玮虽享有案涉房屋所有权,但杜某妹在该房屋内居住是基于双方存在赠与关系、祖孙关系以及长期共同生活的客观事实,如以所有权人享有的物权请求权而剥夺六旬老人的居住权益,有违人之常情和社会伦理,故杜某妹的居住行为不属于无权占有的侵权行为,判决驳回何某玮的全部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本案判决充分考虑孙子的房屋权属来源、居住使用状况以及当事人之间的特定身份关系等因素,作出合情、合法、合理的裁判,彰显了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表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对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具有促进作用。

案例2:父母有权拒绝成年子女“啃老”

基本案情:杨某顺系杨某洪、吴某春夫妇之子。杨某顺出生后,一直随父母在农村同一房屋中居住生活。杨某顺成年后,长期沉迷赌博,欠下巨额赌债。后该房屋被列入平改范围,经拆迁征收补偿后置换楼房三套。三套楼房交付后,其中一套出售他人,所得款项用于帮助杨某顺偿还赌债;剩余两套一套出租他人,一套供三人共同居住生活。后因产生家庭矛盾,杨某洪、吴某春夫妇不再允许杨某顺在二人的房屋内居住。杨某顺遂以自出生以来一直与父母在一起居住生活,双方形成事实上的共同居住关系,从而对案涉房屋享有居住权为由,将杨某洪、吴某春夫妇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其对用于出租的房屋享有居住的权利。

裁判结果:人民法院认为,案涉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杨某洪、吴某春夫妇有权决定如何使用和处分该房屋,其他人无权干涉。杨某顺虽然自出生就与父母共同生活,但并不因此当然享有案涉房屋的居住权,无权要求继续居住在父母所有的房屋中。故判决驳回杨某顺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对于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如果父母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子女强行“啃老”,就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父母有权拒绝。本案的裁判有助于引导青年人摒弃“啃老”的错误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案例3:村民委员会垫资照顾“空巢”老人有权请求子女补偿

基本案情:杜某先系王某平等六子女的生母,独自居住在某村。2020年2月19日,杜某先在家中不慎摔倒,导致下肢骨折。因无人送其就医,某村民委员会将杜某先送至某县人民医院救治。出院后,某村民委员会又将杜某先送至某老年公寓。截至2021年3月20日,某村民委员会为杜某先垫付住院期间护理费、伙食费等各类费用共计41700元。某村民委员会认为,其垫付的费用应由杜某先的子女承担,但其子女均拒绝支付。某村民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王某平等六子女支付其垫付的费用。

裁判结果: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某村民委员会对杜某先无法定的扶养义务。在杜某先的赡养义务人未能履行其法定赡养义务时,某村民委员会及时将杜某先送医,并支付相关费用,承担了本应由子女承担的赡养义务,有权向杜某先子女追索垫付费用。故判决支持某村民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本案将司法裁判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充分肯定了某村民委员会助人为乐、帮扶村民的善举,对于助推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教育年轻人尊老、爱老、亲老,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4:经民主决策以合理方式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受法律保护

基本案情:某老旧小区业主打算加装电梯。经讨论后,绝大多数业主签字同意加装电梯。根据该小区业主申请,有关部门于2020年10月22日对该小区加装电梯进行批前公示,并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年6月,该小区加装电梯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2单元102号房业主方某某、黄某某以建设电梯未有效公示,建设电梯造成其住宅的通风、采光、日照、隐私等权利受到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停止使用电梯、拆除电梯设施、恢复原状,并赔偿其损失10万元。

裁判结果:人民法院认为,案涉电梯的加装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即便加装电梯确实给低层住户的居住环境带来一定变化,但在整体上不妨碍采光、通行、通风等相应权利的情况下,低层住户对小区加装电梯的行为应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故判决驳回方某某、黄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方便高层住户出行,尤其是老年人出行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该问题具有普遍性,各地政府亦纷纷出台政策支持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本案中,人民法院通过明确低层住户对加装电梯的适度容忍义务,既保障高层住户的通行方便,又充分彰显司法裁判在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对维护团结互助的社区环境,营造和谐友爱的邻里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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