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举行
4月8日,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伟大的事业孕育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推进伟大的事业。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广大参与者珍惜伟大时代赋予的机遇,在冬奥申办、筹办、举办的过程中,共同创造了北京冬奥精神。北京冬奥精神就是胸怀大局、自信开放、迎难而上、追求卓越、共创未来。我们要大力弘扬北京冬奥精神,以更加坚定的自信、更加坚决的勇气,向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勇前进。
韩正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突出贡献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的决定》。决定指出,为隆重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国家速滑馆场馆运行团队等148个集体“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突出贡献集体”称号;授予苏翊鸣等147名同志、追授邓小岚同志“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突出贡献个人”称号。
中央军委将评选颁授“八一勋章”
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5周年之际,中央军委将评选颁授“八一勋章”。
“八一勋章”是由中央军委决定、中央军委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的军队最高荣誉,授予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在全国、全军有深远影响的军队人员。
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惠及老年人
最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指出,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
《通知》要求,依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养老等乡镇社区服务机构,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有机衔接,切实满足辖区内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
六部门发文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最近,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循序渐进积极扩大签约服务覆盖率,逐步建成以家庭医生为健康守门人的家庭医生制度。
就重点人群,《指导意见》指出,要将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脱贫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作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签约、优先服务。脱贫地区要结合实际,逐步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群体中的慢病患者、老年人等纳入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重点做好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云南2021年GDP同比增长7.3%
近日,云南省统计局公布2021年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经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7146.76亿元,比上年增长7.3%,两年平均增长5.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70.17亿元,比上年增长8.4%;第二产业增加值9589.37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13687.22亿元,增长7.7%。三次产业结构为14.3∶35.3∶50.4。
云南实施“兴滇英才支持计划”
最近,云南省出台相关政策,提出实施“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培养、引进一批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最高可获工作生活补贴100万元。
据介绍,“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分为个人专项和团队专项,个人专项包括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等,团队专项包括顶尖团队和创新团队。
云南发布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
据3月24日云南省“十四五”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消息,云南省健康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到2025年,全省健康服务业增加值将达到1800亿元左右。
“十四五”时期,云南省将创建一批健康旅游产业、运动康体旅游示范基地,促进健康与养生、旅游、互联网、体育、金融、食品等深度融合,构建具有云南省特色的新业态集聚健康服务产业体系。
全省273个项目获2022年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联合省民政厅开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前期测评工作,273个项目成为云南省2022年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项目。其中,具备医养结合功能的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77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63个,继续实施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合计将下达相关补助资金5.6亿元。
云南正式实施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
据云南省医保局最新消息,按照《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昆明地区(包括省本级和昆明市)出台实施细则,4月1日起正式实施。昆明地区职工医保参保人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保障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父母、配偶、子女,增强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提升保障效益,减少门诊就医负担。
此外,《实施办法》新增了对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产生符合医保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的具体办法。
来源:《人民日报》《云南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