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健康支撑体系、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等6项重点任务和21条具体措施。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干货”。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1.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持续优化参保结构。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对缴费困难群众的帮扶政策,推动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
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政策。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
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2.增加城市养老服务设施
推动老年人服务设施与儿童服务设施集中布局、共建共享。
到2025年,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补建一批养老服务设施,“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
3.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探索建立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的模式。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
到2025年,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街道(乡镇)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35年,以社区(村)为单位的具备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康复护理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
4.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
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下同)、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并提供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养老服务。
加强光荣院建设,到2030年努力建成以州(市)级为骨干的光荣院体系。
5.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
完善健康支撑体系
6.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
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
提高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
7.加强老年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
实施老年健康服务提升工程。
到2025年,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州(市)至少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康复医院或二级老年医院,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护理院(站);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85%以上;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8.建立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
建立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
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
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
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9.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
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
各级政府探索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社会招聘等方式,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配备有法定资质的医护人员。
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要建成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全省打造100家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和150所基层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10.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依托云南老年开放大学,搭建全省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
完善覆盖到社区(村)的五级老年教育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家门口”老年大学建设。
完善“互联网+老年教育”服务模式。
支持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开放办学。
11.提升老年文化体育服务水平
加强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
县(市、区)应整合利用现有资源,设置适宜老年人的教育、文化、健身及交流场所。
积极开发老年旅游产品和线路。
12.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
在教育、卫生健康等行业,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
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有劳动意愿并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按规定提供指导服务。
探索开展“时间银行”等互助养老新模式,引导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13.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
落实子女带薪护理假规定。
制定涉及老年人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征求老年人意见。
倡导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减免法律服务费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14.打造老年宜居环境
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推动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到2035年,实现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总体建成老年友好型社会。
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
持续推进经济困难的失能、残疾、高龄等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完成25000户家庭适老化改造。
实施“智慧助老”行动。
15.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
认真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将为老志愿服务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高校学生实践内容。
推动银发经济发展
16.健全产业政策
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老龄产业发展。
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老龄产业。
17.培育重点产业
推动服装服饰、智能日用辅助产品、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等老年用品产业发展。
实施“招大引强”行动,建设一批养老服务特色综合体,打造一批为老服务优质品牌。
创新“互联网+养老”等智慧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养老服务。
发展老年旅游、“候鸟式”旅居、生物医药保健等具有云南特色和影响力的新业态。
18.激活老龄产品市场
加强宣传推介,将“七彩云南•养老福地”元素融入全省各类节庆和招商活动,鼓励企业设立线上线下融合、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
建立老年用品目录,搭建信息对接和应用平台。
加快发展老年用品租赁市场,推广康复辅具社区租赁。
夯实老龄工作基础
1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计划。
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养老服务机构分级分层培训体系,实行养老服务人才分类培训制度。
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
20.完善相关支持政策
各地区要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例。
制定老年人住房保障优先等支持政策,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
对赡养负担重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按规定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
21.强化科学研究
加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社会科学基金等对老龄领域科技创新、基础理论和政策研究的支持力度。
支持研究机构和高校设立老龄问题研究智库。
本刊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