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需求日趋多元化。近年来,除了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等传统养老机构不断强化,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也在逐步构建中。其中,发展社区“微型养老院”就是一个新模式。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支持下,云南省“微型养老院”建设成效初步显现,但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也亟待纾解。
让老人“养老不离家”
为进一步缓解社区独居和特殊老年人的养老需求,2021年8月,大理市大理镇清退古城内用于商铺出租的一个小院落,依托玉洱社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打造了大理市首家微型养老院——玉洱社区微型养老院。
该养老院占地540平方米,设有10个养老床位,并同步配套了完善的文化娱乐、健身康复、日间休息、图书阅览、爱心助餐食堂等功能用房,在为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入驻服务的同时,还无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低偿日托、护理陪伴、文化教育、法律维权、精神慰藉等服务。养老院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等,采取“财政兜底+财政适当补助+自费”办法,每月收取几百到上千元不等的费用。
如今,这种养老模式正在云南各地兴起。仅昆明市2021年就建设了330多家“微型养老院”,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了多元化的养老选择。
“‘微型养老院’是依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嵌入社区内部,床位配置20张以下,与居民家庭仅一步之遥的小型养老院。”据云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有关人士介绍,除具备2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所具有的功能外,“微型养老院”还依托医疗、健康、餐饮等专业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入驻式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
近年来,在相关政策文件指导下,云南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和设施空间布局,积极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原则上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围绕“社区照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康养”等模式,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配建一大批设施标准、运营规范的“微型养老院”。目前,全省已有“微型养老院”床位2000余张,且规模不断扩大。
养老供需矛盾突出
“目前,‘微型养老院’的床位配置率普遍不高,与机构养老有着本质区别,其运营方式更加精准,但因资源紧张,常常一床难求。”玉洱社区微型养老院副主管杨少成告诉记者,目前院内仅有8张入住床位和2张辅助床位,经常供不应求,对此老年人的意见很大。
这些意见反映出的养老供需矛盾,也是云南“微型养老院”发展中的共性问题。
云南省民政厅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云南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700.1万人。在县级以下地区,有约四成以上老年人有养老照料需求,此外还有一定比例的失能失智、无儿无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需要政府兜底,这大大增加了养老服务压力。同时,由于云南养老领域基础薄弱,历史欠账较多,存在养老服务水平不高、床位“亏空”等问题。云南省民政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全省共有养老机构903个,养老机构床位9.2万张。对比庞大的老年人群体,保障能力有待提升。
集就近、精准、多元化服务优势于一体的社区“微型养老院”,虽然是一条强化养老保障能力的好路子,但在发展中,养老供需矛盾突出仍然是一个掣肘因素。
此外,云南“微型养老院”发展还存在资源紧张与浪费并存的问题,城镇老人的养老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偏远社区养老机构和农村敬老院却存在入住率低,甚至无人入住现象,床位资源浪费造成兜底保障不平衡。
合理布局 盘活资源
2019年以来,云南省先后制定出台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系列政策文件,县级失能照护机构实现全覆盖,护理型床位占比达45%,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73%,供给能力不断加强。但因老年人群体庞大,养老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强化建设并不意味着盲目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养老供需矛盾应通过调整布局和盘活资源来破解。”云南省民政厅有关人士认为,加强养老设施建设需通盘考虑地方实际需求、养老产业化发展、财政保障能力等诸多因素。
专家认为,首先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因地制宜构建一批“微型养老院”。主管部门要从政策层面指导和帮助各地通过改善床位布局、优化交通网络、配强服务力量、分流养老群体等,盘活沉睡资源,特别是盘活城乡敬老院的沉睡资源,用以补充“微型养老院”。其次利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平台,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帮助“微型养老院”提升“云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形成“实体+网络多元化”微型养老院服务体系,缓解养老供需矛盾。
本刊记者 刘 宇/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