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公安政法系统“深耕”40多年的“老兵”,却目无法纪,执法者带头违法,敬畏何在?
一个35岁即任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组织“重点培养对象”,却违法乱纪,结党营私带头贪腐,正气何在?
一个警官学院党委书记,却顶风违纪,利欲熏心家风不正,廉耻何在?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杜敏的恣意妄为,把自己一步步“搬进”了亲手筑起的牢笼。
经查,杜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1033.0905万元、美金1万元,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长期占用公车不还。其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钱财的问题已涉嫌犯罪。2016年9月8日,云南省纪委报经省委批准,给予杜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权谋私 堕落犹如脱缰野马
没有净化过的朋友圈,往往是党员领导干部腐败的“加速器”。长期以来,杜敏与云南3家公司的董事长赵某某、陈某、钟某关系密切,他们都被杜敏视为“朋友”和“兄弟”。杜敏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们提供帮助、谋取利益,老板们则投桃报李,送给杜敏丰厚的回报。
2010年,赵某某看中了官渡区小板桥街道的一块地,欲租赁后建仓库出租谋利,但该地块已租给别人。为拿到该地块,赵某某请杜敏出面协调。经杜敏协调,赵某某顺利租到该地。为感谢杜敏的帮助和防止仓库盖好后被拆迁,赵某某干脆邀约杜敏入股。杜敏听到盖仓库出租很赚钱,遂提出其出资100万元并占40%股份。2011年11月,杜敏担心投资仓库出事,急忙要求赵某某以现金形式退还了入股的100万元。
然而,为维持好与杜敏的关系,2012年至2016年间,赵某某仍以分红名义先后6次送给杜敏人民币680万元。采取同样方式,杜敏为钟某协调办理了电力维护抢修工程车辆入城通行证,协调解决了钟某承接电力设施工程的问题,先后收受钟某所送人民币45.1万元。
贪欲之门一旦打开,堕落犹如脱缰野马,一发不可收拾。杜敏妻子鄢某某热衷于倚仗杜敏的影响力来寻觅“商机”,杜敏也乐意为妻子的公司鞍前马后地效劳。
夫妻二人一唱一和,配合默契,通过“三部曲”上演“空手套白狼”,获得云南某公司董事长陈某输送的人民币273万元、美元1万元。
第一步是抛出“橄榄枝”。2011年初,杜敏、鄢某某等人到陈某公司看项目,鄢某某向陈某提出希望将某项目的太阳能供货及安装工程交由她来做,因杜敏在场,陈某表示会考虑。
第二步是展示“形象店”。2011年7月的一天,杜敏夫妇盛情邀请陈某前往考察鄢某某的太阳能热水器形象店,杜敏在其考察中正式提出希望陈某在某项目上使用鄢某某的太阳能产品。为了与杜敏搞好关系,陈某爽快答应了杜敏的要求。
第三步是“请君入瓮”。杜敏和陈某等人在一次吃饭时,杜敏向陈某提出要其与鄢某某一起投资建一个太阳能热水器厂,便于向陈某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