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等决策部署和省委大抓营商环境等“六个大抓”工作要求,出台《云南省组织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指导全省16个州(市)配套出台了组织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细化措施,同步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着力服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助推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大讨论凝聚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
围绕营造公平竞争、安心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在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行政审批部门、窗口服务行业,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学习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为什么,我为优化营商环境做什么”学习讨论,推动思想解放、政策创新、服务提质,打响“云南服务”品牌。
指导各级党组织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近1万次、“三会一课”6.08万次、主题党日活动4.87万次、学习研讨2.92万次,有效深化了“人人都为营商环境、处处事关营商形象、个个都有营商责任”的思想认识。
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引导党员干部打破思想束缚,坦荡真诚、光明磊落同企业家交流交往。
以大培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本领
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列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发达地区或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职能部门挂职锻炼,完善政企沟通联系服务机制,选派“驻企服务员”,建立跟踪服务和代办制度。
聚焦提升干部专业能力,出版云南干部学习读本《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百问百答百案例》,收集了有关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100条知识问答、100个国内外实践案例。把优化营商环境列入各级干部培训主体班次课程。今年以来,全省共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近5万人次。省级举办10期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目前已在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举办3期,全覆盖培训129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并创新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活动。仅在第二期培训中,43名县(市、区)“一把手”与92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项目123个、意向投资560.07亿元。
聚焦提升干部实践能力,选派65名厅处级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组织各州(市)选派357名干部到发改、工信、商务、投促、政务服务等职能部门挂职锻炼。
聚焦提升干部服务能力,指导各地各部门选派“驻企服务员”5392名,选派4938名干部挂钩7781户民营企业,帮助企业和市场主体解决问题1万余个。
以大考评重用营商环境一线的干部人才
落实一线工作法,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政务服务、项目建设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强化营商环境考核结果运用,更加注重在优化营商环境一线选拔使用干部。今年已提拔使用与营商环境建设有关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干部44人;推荐2个在优化营商环境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作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对象。
运用考核“指挥棒”,把营商环境评价纳入全省综合考评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重要内容,把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结果纳入部门综合考核、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在州(市)党政班子中配备熟悉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工作的干部143名,为干部容错纠错38人。
围绕人才引育用管,出台“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及16个配套政策,制定人才服务现代产业发展的十条措施,建设“人才特区”和“人才飞地”,推进大院大校大所大企合作、卓越企业家培养行动,深入实施“产业创新人才”“首席技师”“创业人才”“高层次创新团队”培养引进计划,今年上半年全省累计为企业引进实用型人才1万余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0名聘任制公务员,服务产业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
以大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
引导各级机关特别是窗口服务部门党组织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把党建融入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中心工作,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建立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启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省属企业互派干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第一批选派30名干部,精准服务营商环境;指导各级“两新”工委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3127个,选派2.2万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指导“两新”组织6.3万个,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面推进“三帮带”工作,指导全省355个国企与799个民营企业、884个公办学校与1450个民办学校、274个公立医院与318个民营医院党组织结成“帮带对子”,实现互促共进。
建立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机制,出台党建引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支持开发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先行示范区。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上,依托产业链“链长”企业组建党建联盟。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实践活动,开展“送政策解难题、送服务促发展、送温暖强信心”活动,在窗口服务单位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服务队”,带头服务营商环境建设。
建立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督促各级“一把手”推动抓党建促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纳入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及时发现干部在大抓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中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