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党员干部要扛起“不负人民”的使命担当,把为民造福、为民办事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做到心中有民、实干为民、造福于民。
深知群众事。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越是为群众办事,越要察其言、观其色,注重群众的感受。要体味民生疾苦,体会所思所想、所急所怨。要站稳群众立场,将心比心、以心换心,而不能身在曹营心在汉,人在群众中,心却在另一个方向。只有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真正把为民之事办成惠民之举,办到群众的心坎上。
勇挑千钧担。人民群众是衣食父母,党员干部是人民公仆。每位领导干部对待群众都要深怀感恩之心,主动放低身段、摆正自己位置、站稳群众立场。自觉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扛在肩膀上,提高担当作为的硬本领。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高准则,时刻关心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关注群众的生产生活,一心一意办好群众之事。现在,少数干部感觉“红线”多了、规矩严了,不敢担当、不愿作为,遇见困难绕着走,对群众的利益诉求视而不见、敷衍塞责。说到底是没有真正担当作为,没有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值得深刻反思。
多办利民事。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多搞民生工程、少弄形象工程,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少做花上垒花的虚功,多办利民的实事和好事。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想问题办事情从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出发,对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上学、就医、住房、就业、疫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用心对待,竭尽全力加以解决,努力让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