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
对脱贫地区产业帮扶还要继续,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要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搞好社会管理,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
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
要建设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
要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黑土地用好养好。
要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要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提升收储调控能力,坚持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扩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范围。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
要继续抓好生猪生产恢复,促进产业稳定发展。
要坚持不懈制止餐饮浪费。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要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保持战略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
要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
要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要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加强分类指导。
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