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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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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点速览
 

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对今年的“三农”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现将文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设立衔接过渡期。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加大对脱贫县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支持。支持各地自主选择部分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定种粮农民补贴,让种粮有合理收益。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

打好种业翻身仗。深入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建设南繁硅谷,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研究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促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

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支持高校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服务。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购置补贴力度,开展农机作业补贴。

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创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组织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加强可降解农膜研发推广。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

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加大对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培育高素质农民,组织参加技能评价、学历教育,设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

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进燃气下乡。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

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开展耕读教育。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

全面促进农村消费。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推动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镇。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

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

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

本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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