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现将其中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篇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提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质量效益
保障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生产供给
●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提升收储调控能力,坚持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扩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范围。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种子库建设,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加快推进生猪和肉牛产业发展,提高生猪和肉牛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绿色化养殖水平。
●统筹抓好“一县一业”和百业兴旺,建设“一村一品”专业村和现代农业产业强镇、产业园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强化农业发展要素支撑保障
●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全面完善小水网建设,统筹解决好农田水利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实施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机耕道路、配套电网等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探索通过“县管乡用”等多种方式,均衡配置人才资源,推进城市教科文卫体等工作人员服务乡村。
●建立完善相关激励机制,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
●推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通过家庭农场、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加快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
●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融合。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
●加快培育一批电商服务企业,鼓励各类基层服务网点和农家店开展电商服务。
●到2025年,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100%。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
●推动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推动我省农村面貌整体改观、整体提升。
●建设10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0个精品示范村、10000个美丽村庄。
推进村庄规划全覆盖
●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合理优化村庄布局,科学引导农村人口适度集聚。
●三年内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全省村庄规划全覆盖。
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
●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古树名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等。
●加大传统村落保护投入力度,推进历史文化名镇(村)、古村落、民族特色村寨、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生态文化村建设。
完善乡村基础设施
●积极推进村庄道路硬化工程。
●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农村消防给水设施。
●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动天然气利用向农村延伸。
提升农房建设质量
●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后的维修管护机制、动态监测机制、公共服务机制。
●加强农房设计管理和技术服务,加强农房改造、扩建等建设行为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消除农房建设安全隐患。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工程,推进移风易俗行动。
推进山区综合开发
坚持保护优先
●坚决守住云南绿水青山,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毁林毁草开垦、种植。
●加大山区生态功能修复,加强山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建立山区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审核机制。
●严格管控各类矿产资源开发。坚决防止污染产业向山区转移。
大力发展优质特色农产品
●以获得国家地理标识农产品为重点,打造一批名、特、优、新、稀农产品。
●实施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包装、物流、服务等项目,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着力开展核桃产业精深加工关键技术攻关,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推动现代农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健康养老”“农业+文化传承”等新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村、生态旅游村、观光农业村、民俗文化村、休闲养生村等,鼓励创新开发一批特色手工业产品和民族特色产品。
深化农村改革
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扎实开展试点工作。
●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支持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
●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
●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
●全面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
●强化集体资产管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深化涉农领域专项改革
●深化国有林区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林下经济。
●继续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办好社有企业。
●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在农田水利建设领域全面推广水价改革试点经验。
●健全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发展农业保险。
本刊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