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举措之一,“红黑榜”的运用越来越广泛。用好“红黑榜”,笔者认为应从三个方面入手。
细化标准,明确导向。建立“红黑榜”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激浊扬清、惩恶扬善,在群众中树立起鲜明的正确价值取向,从而教育、引导、规范村民行为。因此,要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等具体内容,细化“红榜”所要赞扬和“黑榜”所要批判的具体行为,并明确相应标准,以此在村民心中立起一杆秤,让其知晓哪些事允许做,哪些事禁止做。
严格“尺度”,兼顾“温度”。要保证“红黑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必须公正公开地选取所公布的事项。可以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驻村工作队员、村民代表共同组成“红黑榜”管理专班,严格筛选张榜公布事项,杜绝混淆是非、公报私仇的情况。同时,对“黑榜”公布事项和涉及人员不能只公布了事,要及时帮助其认错、知错、改错,防止出现“破罐子破摔”情况。
长期管理,动态调整。观念养成、移风易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红黑榜”制度切不可搞“一阵风”式的管理,必须坚持常态长效,并且要及时对“上榜”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对“红榜”事项要多方选取,对“黑榜”事项也要跟踪督查,达到惩戒目的和完成整改后要及时撤榜,让“红黑榜”内容始终反映群众面貌,贴近群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