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有人遇事总想拉关系、走捷径,这样的办事方式不仅劳心费神,而且加剧办事流程“内卷化”。只有破除“捷径思想”,才能找到真正的办事“捷径”。
抓好“关键少数”。对人情的迷信,源于部分办事人员法治观念淡薄,给群众造成不找关系难办事的误解。久而久之,群众丧失对法律法规的信任,规章制度也成了一纸空文。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绷紧“法纪弦”,坚决抵制权力诱惑,杜绝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为利犯法,剪断“关系链”,确保公平正义不缺位。
用好法治“利剑”。法律是保障人民利益的强大基石,依宪执政、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法律能够切实运用到解决社会问题中。执法人员、办理人员要强化法治思维的运用,提高守法护法的自觉性,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监督部门要保证监管力度,用法治“利剑”破除“人情关系网”。
做好法律捍卫者。维护法律尊严,不仅要知晓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还要清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全体公民要将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规范作为工作生活的正确指引,在遇事时坚决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做到不触碰法律红线,做法律的捍卫者,营造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