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福建省清流县首个乡贤理事会在龙津镇成立,并制定了理事会章程,以制度形式明确乡贤参事的形式、方法、程序和要求。
在乡贤甄选上,采取“本人自愿、村庄推荐,综治、公安、纪检、计生等相关部门协审,乡镇审查,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程序确认。同时,各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对乡贤理事会的领导。
据龙津镇大路口村党支部书记巫升根介绍,去年村规民约的修订、实施、奖惩3个重点环节让乡贤全程参与,内容涵盖个人修养、家风家教、乡风乡俗等。前不久,大路口村乡贤黄芳济用村规民约化解了一件邻里冲突事件。“两家因为利益发生争吵,他们还叫来各自的族亲帮忙,随时可能发生群架事件。经我耐心劝导,没等治保主任到来就处理好了。”黄芳济说。
除了乡村治理,清流县还让乡贤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通过乡贤的威望和带动作用,推动村民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带头抵制和破除聚众赌博、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
目前,全县13个乡镇均成立了乡贤理事会,甄选各类乡贤563人。自组织实施“乡贤回归”社会治理工程以来,清流县乡贤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29件,吸引乡贤回乡投资1.5亿元创办企业5家,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累计200万余元。
吴火招
摘编自8月18日《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