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管护责任。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县、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及村、组具体禁渔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禁渔工作,并有巡河员负责巡护。
二是延伸禁渔宣传覆盖面。最近,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走访李仙江镇沅境内河段两岸的7个村,与村委会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及巡河员座谈,了解禁渔巡护工作情况;沿河巡查,当场告知渔业爱好者禁渔相关规定;与市场管理部门紧密联系,检查农民街、农贸市场及餐馆,锁定野生鱼销售人群,明确告知禁止售卖野生鱼。
三是严格执法巡查。充实执法力量,坚持昼夜巡查、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执法巡查方式,杜绝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常年重点巡查恩乐镇民江老大桥至凹巴河口河段永久性禁渔区。今年1月以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出动执法车40余车次,查处渔业案件2起,锯毁非生产用竹筏41张。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禁渔管理公安部门、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王兆葵
(镇沅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