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各地动态  >  正文

云南建立“三无”联合监管机制推动“长江禁渔”

2021-11-16 17:20:56  来源:云岭先锋网

云岭先锋网讯(记者 谭江华)11月16日上午,记者从云南打击整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工作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启动以来,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多措并举,通过建立“三无”联合监管机制等,落实“长江禁渔”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在前期完成清船清网行动、停止禁捕水域渔船检验、实现“四清四无”常态化的基础上,围绕加强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建立“三无”联合监管机制、开展“三无”船舶清理取缔联合执法、加强运输船舶管理等重点,加强工作部署,建立垂直联络工作机制,派出5个工作组对沿江7个州市全覆盖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涉及渔船检验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执法检查。  

在规范乡镇自用船舶管理上,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积极督促相关乡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通过登记备案摸排辖区乡镇自用船舶情况,对未经登记的乡镇自用船舶不予发放相关证书;各级交通运输海事部门指导乡镇政府抓好自用船舶统一标识工作,凡是没有统一标识的,按照“三无”船舶予以处理。全省自用船舶统一标志工作快速推进。在联合执法行动中,依法取缔涉渔乡镇自用船34艘,上岸乡镇自用船932艘,拆解758艘,与108艘乡镇自用船舶船主签订禁止捕鱼承诺书。  

同时,明确各级交通、海事、渔船检验机构要积极联合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推动地方政府建立清理取缔“三无”船舶联合工作机制。目前,全省沿江7个州(市)已全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为加强金沙江、象鼻岭库区等共管水域管理,滇川、滇黔建立联合巡航执法工作机制;丽江市、大理州、迪庆州签署“三无”船舶联合执法行动协议,丽江等州(市)成立清理整治“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下一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积极履行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交通运输领域职责,严格落实禁捕水域停止渔船检验要求,督促指导各地抓好乡镇自用船舶、“三无”船舶以及运输船舶监管工作,为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作出更多交通运输贡献。

    


责任编辑:李敏

23
网友评论已有0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