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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如何合法合规取用地下水资源?官方明确了

2023-12-16 16:36:48  来源:云岭先锋网

12月15日,云南省水利厅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

云岭先锋网讯(记者 李宏刚)12月15日,云南省水利厅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就我省新修订的《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相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根据新修订的《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单位和个人取用地下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第一,地表水能够满足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的,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确需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应当满足当地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位控制指标的要求、满足限制开采区管控要求、满足行业用水定额和节水规定。

第二,取用地下水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取用地热水和矿泉水的还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以下特殊情形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主要包括:家庭生活每户月取水量不超过30立方米,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每月取水量不超过60立方米的;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第三,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计量设施,并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照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年许可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并将计量数据实时传输至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其年度取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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