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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贪杯”成“伤悲”

2023-09-05 14:59:54  来源:云岭先锋网

在中华悠久历史文化长河中,“酒文化”源远流长,甘甜醇厚。友人来访,亲朋相聚,叙一下旧情,酌一杯小酒,既点燃了气氛,又增进了感情,何乐而不为。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酒文化”在有些人的推波助澜和刻意曲解中,已经褪却了文化的底色。

贵州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王晓光,专门用一间房子堆放收受来的四千多瓶年份茅台酒,后来为了销赃,他把茅台酒分批倒入了下水道。在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面前,就像王晓光一样,酒已经成了他们的“交易品”“战利品”“收藏品”。酒无罪过,只是一些喝酒的人破坏了游戏规则,让酒背了黑锅。“酒杯一端,政策放宽。”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在酒桌上“办公”,在觥筹交错,杯光酒影中完成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洁身自爱、清正廉明,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不能见酒就收,逢酒必喝,要认清自己的身份,要克服“贪杯”心理,要看清请你喝酒的人的意图。要瞪大眼睛,不干不净的酒坚决不喝,不明不白的酒坚决不喝,与利益沾边的酒坚决不喝,要严防“酒腐酒贪”。

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青海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期间,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聚餐饮酒,造成1人醉酒死亡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一旦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就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像出笼的鸟儿,放飞自我。在“高脚杯”的诱惑下,一些意志薄弱、不甘寂寞的党员领导干部醉酒落水、倒地成泥。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真正化风成俗。要严肃查处违规吃喝和违规吃喝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露头就打。要抓住经常性、反弹性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深挖彻查,纠治群众最痛恨、最厌恶、最反感的“四风”问题,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被告人秦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文山市一名副局长在与同事喝醉酒后独自开车回家途中,撞上过往行人,酿成了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公安部一再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却偏偏一意孤行、顶风违纪,拿别人的生命当儿戏,最后毁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也明确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酒驾醉驾更是触碰了党纪红线。我们应坚持严肃查处与预防教育相结合,以“不厌其烦”的精神,推陈出新的方式,持续推进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常态化。要加强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督促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要克服侥幸心理,心中要始终装着“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钢纪铁律。

教训是深刻的,代价是惨痛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舍得放下手中的“酒杯”,莫让“贪杯”成了“伤悲”。

王铭坚(文山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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