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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督查“走形变样”

2023-12-05 15:20:26  来源:云岭先锋网

督查是了解基层情况最真实的一面,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生效的“法宝利器”,但如果督查名目繁多、频率过高、重留痕轻实绩,会让督查“走了形式”,推动工作达不到“实效”。因而,整治督查“多头化、痕迹化、形式化”问题,必须让督查“精”起来、“深”起来、“实”起来。

谨防督查“多头化”,让督查“精”起来。开展督查是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是否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是督促党委、政府落实工作的有效措施。但当前,有的部门存在“多头化”督查问题,让基层难以集中精力谋发展。针对此类问题,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本级《督查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明确本级党委、政府督查事项、范围、职责、期限等,防止督查随意扩大范围,加重基层负担。认真贯彻落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是关键,要严格控制督查的总量和频次,部门在督查检查时要注重内容整合、层级整合,能一次深入检查完成的基层工作,坚决不跑第二次,通过合并“同类项”,让繁重的督查“瘦身”。实行督查事项报备机制,及时删减无效督查的事项,让督查在数量上做“减法”,在督查质效上做“加法”,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谨防督查“痕迹化”,让督查“深”起来。必要的“留痕”是促进工作开展、倒逼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然而,部分单位存在重痕轻绩的现象,这也导致基层“临阵磨枪”“闭门造车”,督查往往“隔靴搔痒”,不能精准发现问题。要解决此类问题,需要不断改进督查考核方式,不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留给基层抓落实的时间。同时,注重实地查看,采取多到群众中去走访等措施开展延伸督查,听听群众评价,查实被督查对象“做了”还是“未做”,做到查得深、查得细、查得准。少些“预约”,多些“暗访”,多到“没有准备的地方”看看,往“情况一般的地方”走走,既着重发现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又及时了解有关政策需要完善的地方,切实把督查考核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谨防督查“形式化”,让督查“实”起来。部门督查“一查了之”,难以发挥督查的实质作用。要解决此类问题,需要进一步发挥督查“利剑”作用,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进行反馈,要求所涉及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到位,并建立整改清单和整改台账,确保督有成效,查有进展。针对督办的事项和发现的问题,不能向责任单位一交了之,而要要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督促,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树立“督中有帮、督帮结合”的工作理念,既要体现督查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也要多考虑基层的实际困难,多帮助基层找准制约工作的瓶颈问题,指导基层更好地推进工作。

康文明 李顺仙(临沧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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