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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受伤谁担责

2021-09-09 15:17:50  来源:《金色时光》2021年第8期

魏宇/绘

近年来,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受伤的事件时有发生。很多养老机构在接收老年人时,除签订入住合同外,还要求老年人家属额外签订“附加协议”“补充条款”等免责文件。在此情况下,当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意外受伤时,该由谁担责?

老人在养老机构摔伤对方推责

昆明市民刘先生夫妇工作之余还要照顾年逾八旬且行动不便的母亲,深感力不从心。刘先生便把母亲送到离家不远的一家养老机构,每月定期探望。

不久前,刘先生的母亲在养老机构不慎摔倒,导致骨折。而养老机构却一再推卸责任,理由是刘先生送母亲入住时,与该养老机构签订了补充协议,协议明确,“因老人在入住老年公寓之前患有高血压等各类老年病,或因老人自身活动所造成的任何意外伤害与老年公寓无关,本人同意以上条款”。刘先生表示,与养老机构签订补充协议实属无奈之举。“与养老机构签订《委托养老服务合同》时,对方还要求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否则就拒绝接收老人。”刘先生说,当初自己认为,母亲在养老机构受伤的概率很小,便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没想到,这却成了对方推卸责任的“挡箭牌”。

尽管在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调下,养老机构对刘先生的母亲作出了相应补偿,并免除了部分康复费用,但刘先生仍感到不满。养老机构负责人对此也很无奈:“入住养老机构的大多是失能、半失能的老人,并且患有各种老年人常见病。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意外受伤,我们能做的就是告知家属及时送医。如果老年人意外受伤都由养老机构担责,我们的压力是极大的。”

“补充条款”不是免责“挡箭牌”

“养老机构照顾老人更专业,对子女和老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但老年人毕竟年纪大了,在养老机构意外受伤的情况在所难免。”云南瀛滇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海林表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后,双方成立服务合同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然而,有的养老机构除签订入住合同外,还要求老年人的家属额外签订附加条款等相关文件。这些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根据意外受伤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是老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伤害,应该由老人自行担责;如果是养老机构服务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伤害,应该由养老机构担责;如果事故的发生既有老人的原因,又有养老机构的因素,就应该按各自的过错比例来划分责任。但即便是老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养老机构也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助,否则仍要承担相应责任。”杨海林说,即便双方签订了附加协议或补充条款,也不是养老机构免责的“挡箭牌”。

杨海林指出,养老机构除了为老年人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住房,并配备保障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外,还应定期对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和使用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和检查。若老人不幸发生意外,也应及时与家属联系沟通,妥善解决问题。

本刊记者 杨旭东/文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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