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委老干部局、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印发《普洱市干部职工荣誉退休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结合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离退休干部管理新的特点和要求,就干部荣誉退休相关制度作了修订和完善。
文件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必须规范化、常态化落实干部荣退工作制度,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包括公务员、事业人员和工勤人员,退休必须严格落实“七个一”的规定动作,做好“临退”服务衔接工作,帮助尽快转变角色,适应新生活,展现新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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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迅速抓好文件贯彻落实,普洱市召开了市直单位干部荣退工作专题会议,对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干部职工荣誉退休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普洱市委老干部局待遇科供稿
责任编辑:谭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