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从“两个确保、三个提升、一个加强”方面,对今年的“三农”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现将其中部分内容整理如下:
“两个确保”
1.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
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
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
加强“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基地建设。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加强退化耕地治理。
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
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
加强气象灾害短期预警和中长期趋势研判,健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长效机制。
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开展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
推动生物育种产业化扩面提速。
大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
提升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小农户能力。
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和标准体系建设,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和模式。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
●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能力
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多品种联动调控、储备调节和应急保障。
优化粮食仓储设施布局,提升储备安全水平。
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消费监测分析。
●持续深化食物节约各项行动
弘扬节约光荣风尚,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
挖掘粮食机收减损潜力,推广散粮运输和储粮新型装具。
完善粮食适度加工标准。
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2.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
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对存在因灾返贫风险的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先行落实帮扶措施。
加强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
研究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
强化帮扶产业分类指导,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
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
提升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实效。
推进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落实东西部劳务协作帮扶责任。
●加大对重点地区帮扶支持力度
持续开展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和科技特派团选派。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向脱贫地区倾斜。
易地搬迁至城镇后因人口增长出现住房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统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1.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支持打造乡土特色品牌。
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休闲露营等新业态,推进乡村民宿规范发展、提升品质。
●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
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促进就近就地转化增值。
支持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发展智能化、清洁化精深加工。
●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
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共同配送。
布局建设县域产地公共冷链物流设施。
推进县域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发展乡村土特产网络销售。
加强农村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持续整治农村假冒伪劣产品。
●强化农民增收举措
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
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加强农民工就业动态监测。
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培训模式。
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2.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
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可单独编制,也可以乡镇或若干村庄为单元编制。
稳妥有序开展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改厕,完善农民参与和长效管护机制。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
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
●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
深入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
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持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发展智慧农业。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
加快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因地制宜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服务。
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
●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种养循环模式。
整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
加快推进长江中上游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
●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统筹县域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护,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城镇常住人口全部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3.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开展乡镇党政正职全覆盖培训和农村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
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
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
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
强化农业文化遗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
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
坚持农民唱主角,促进“村BA”、村超、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健康发展。
●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
鼓励各地利用乡村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农民婚丧嫁娶等提供普惠性社会服务,降低农村人情负担。
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
●建设平安乡村
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
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依法打击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
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增强农民法律意识。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
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按规定开展乡村振兴表彰激励。
●强化农村改革创新
启动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
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探索防止流转费用不合理上涨有效办法。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对集体资产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实行税收减免。
●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
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
规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支持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创新支持粮食安全、种业振兴等重点领域信贷服务模式。
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壮大乡村人才队伍
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
发挥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作用,提高农民教育培训实效。
推广医疗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实施教师“县管校聘”改革。
推广科技小院模式,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专家服务农业农村。
本刊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