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决定
(2020年12月29日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由州人民政府州长卫岗提请,经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徐琪勇为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免去李康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职务。
德宏州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谭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