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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 担当作为——为云南社会改革发展稳定贡献民政力量

2024-02-06 11:25:08  来源:《云岭先锋》2024年第2期

省民政厅

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全力保民生、兜底线,优服务、促发展,紧抓重点,守正创新,有力有效服务全省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省民政厅联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2023年云南省社会组织专场招聘会

围绕困难群众生活需要,织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厚植为民情怀,心系困难群众衣食冷暖,着力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联合16个部门出台《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和救助帮扶。推进社会救助制度综合改革,研究制定《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进一步放宽救助条件,优化办理环节、精简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健全完善居住地和户籍地协作机制。深化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选择21个试点县(市、区),探索发展服务类救助。认真落实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施保、刚性支出扣减、低保渐退,以及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供养费豁免等规定,保障低保对象269.67万人、特困人员13.36万人,实施临时救助46.35万人次。将131.77万名脱贫人口、43.68万名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有效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完善儿童福利工作措施。将集中养育和分散养育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和1340元,切实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持续实施助学工程,对符合条件的孤儿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次性资助2000元。推进全省47家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为20家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着力推进“养、治、教、康、社工”工作一体化发展。开展两轮留守儿童走访关爱行动和信息精准化排查工作,排查出的留守儿童全部录入信息系统。联合省委宣传部开展首届“云岭最美儿童主任”“云岭最美儿童督导员”选树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提升特殊困难人群服务保障水平。强化街面主动救助工作,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救助管理站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试点,优化住宿条件、提高伙食标准、改善服务质量。探索推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联合体建设,提升特殊人群服务保障能力。印发《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五主动”专项行动。

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协同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立足省情,抢抓发展机遇,聚力改革创新,不断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优化服务供给再加力。省级投入资金16亿元,用于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截至目前,全省建设养老机构1168所,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85所,社区养老设施(站点)12372个,老年幸福食堂(助餐点)432个,每个县(市、区)建有一所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18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82.25%,新建住宅小区交付配建养老服务设施656个。建立健全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和特困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119万老年人。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居家探访与帮扶服务。

探索协同发展新机遇。2020年起,省级每年安排1.58亿元重点用于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建立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综合责任保险补助等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40.55亿元,全省社会力量运营养老床位4.2万张。依托中国—南亚博览会平台,搭建省民政厅序馆,推介53个养老项目,签约8个项目,拟投资金额达5.35亿元。与13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旅居养老联盟,开发云南四条旅居线路,推出50多家高品质旅居养老服务机构,打造“七彩云南·养老福地”品牌。

服务质量实现新提升。连续4年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行动,投入6.63亿元完成1.08万个隐患点的整治。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培训养老护理人员7.2万人次,连续4年开展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优化护理人才队伍。省级按照户均3000元补贴标准,支持全省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行动,完成4.4万户改造任务。推动3种“医养结合”模式,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达141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98%。实施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切实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救命钱”。

围绕稳就业促就业,多管齐下助力高校毕业生圆青春梦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省民政厅坚持就业优先政策,既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又大力挖掘民政领域就业空间,倾情倾力帮助广大高校毕业生走稳就业路。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转发民政部等4部门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指导各地重点围绕统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发展城乡社区服务吸纳就业、设立就业见习岗位、强化社区就业服务指导等方面,拓宽就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合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2023年,全省共发布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岗位5991个,录用高校毕业生5643人,超额完成指标任务。

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把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全省民政系统“为民解忧办实事”9个民生项目之一,认真谋划、创新推进。召开4A5A级全省性社会组织座谈会,号召优秀社会组织带头推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联系广泛、链接资源的特点优势,2023年先后组织两场社会组织专场招聘会,促进毕业生和岗位精准对接,累计有120余个社会组织、400余个企业提供就业岗位9000多个。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动员所属各行各业会员企业面向全省高校毕业生发布招聘岗位约2.2万个,招聘近9000人,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活动1100多场次。

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在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举办云南省养老服务人才专场招聘会,搭建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与毕业生之间的桥梁。2023年,全省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共发动120余家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到校招聘,提供岗位近200个,累计招聘900余人。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加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累计吸纳2482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此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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